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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raum

隐私政策

PRIVACY POLICY

隐私政策

LIFRAUM诊所(以下简称“LIFRAUM”)依据韩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为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妥善处理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用户权益及申诉, 特制定如下隐私政策。

第1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

LIFRAUM为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诊疗预约及咨询

为受理诊疗预约、确认及变更预约内容、 提供诊疗咨询而处理个人信息。

身份确认

为通过SMS短信认证进行本人身份确认 及预约人确认而处理个人信息。

提供服务

为提供预约确认通知、诊疗指南等相关服务 而处理个人信息。

第2条(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

LIFRAUM收集以下个人信息。

必填项目 姓名、手机号码
选填项目 咨询内容、希望接受的诊疗项目
自动收集项目 访问IP地址、访问日期及时间

第3条(个人信息的保存及使用期限)

LIFRAUM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保存及使用期限内, 或在收集个人信息时经信息主体同意的保存及使用期限内, 处理并保存相关个人信息。

  • 诊疗预约信息 预约完成后3年(《医疗法施行规则》)
  • 身份确认记录 认证完成后6个月
  • 网站访问记录 3个月(《通信秘密保护法》)

第4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原则上,LIFRAUM不会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 但以下情况除外。

  • 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
  •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为调查目的, 相关调查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提出要求时

第5条(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的委托)

为顺利提供服务,LIFRAUM将部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 委托给以下服务商。

受托服务商 委托业务
SMS短信发送服务商 SMS短信认证及预约通知发送

第6条(信息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使方式)

作为个人信息主体,用户可以行使以下权利。

  • 要求查阅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存在错误时要求更正
  • 要求删除个人信息
  • 要求停止处理个人信息

上述权利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向LIFRAUM提出, LIFRAUM将对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7条(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LIFRAUM采取以下措施。

  • 尽量减少接触个人信息的员工人数并进行相关培训
  • 限制对个人信息的访问权限
  • 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密
  • 安装并定期更新防范黑客攻击等风险的安全程序

第8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姓名 高康英
职务 代表院长
联系方式 02-594-3644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如本隐私政策发生新增、删除或修改, 将在变更内容正式实施至少7日前, 通过网站公告进行通知。